各党总支:
为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,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,优化党员队伍结构,提高党员发展质量,现将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党员发展计划
大学党委组织部将于近期下拨2016年党员发展计划,请各党总支结合实际,依据现有全日制脱产在籍非党员员工数,统筹考虑全年发展计划,并着手开展上半年发展的相关工作,大学发展计划确定后,学院将立即开展上半年的党员发展工作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严格计划,做好发展工作。各党总支全年应实行分批发展,上半年于6月15日前完成,下半年于11月15前完成。
2.坚持标准,规范程序。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要严格按照《党章》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。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,严禁以“分数标准”代替“政治标准”。要处理好培养与发展、数量与质量的关系,把发展党员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,切实提高党员质量。
3.加强管理,发挥作用。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严把入口关,确保发展党员质量。要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,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、组织学习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,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,加强跟踪培养,提高党员综合素质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党政办公室
2016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