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机关部门和直附属单位:
暑期将至,根据校办安排,7月11日—8月24日期间轮休。现将财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计财处假期按照校办安排的统一时间进行轮休,假期原则上不报销日常业务,为了方便师生员工到计财处和校办行政科盖章,每周三上午安排假期值班。假期公务卡刷卡消费的,还款日前请先行垫还。
二、7月8日-7月22日,学校财经纪律检查领导小组将组成工作组,对教务处、后勤处、资产处、保卫部、图书馆、第一附属医院、农学院、动物科技学院、水建学院、大学农实场等10个单位进行财经纪律重点检查,请安排相关人员准备好前期基础资料,配合检查。
三、假期可能涉及石河子海关进口免税设备检查,请有进口免税设备的相关单位做好准备,协调安排好相关人员。
四、8月24日起,集团将全面推行公务机票定点网站或指定代理机构购买(具体事宜详见附件)。
五、8月24日起,逐步推开集中报账。
(1)各单位先报送拟进行集中报账的时间(譬如经管学院,周一下午,周三上午),计财处最后统筹时间;后勤处一个月1-2次集中报账(先自行确定并报送具体时间);定点采购不接受师生个人报销,由供应商每个月定时报账。
(2)各学院最好由其报送的集中报账员报账。
(3)本科生没有义务且今后不被允许来计财处代报账。
六、8月24日起,试点网上预约报账。首次试点单位:医学院、农学院、437必赢会员中心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。
七、近期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:
1.实行“营改增”以后,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开票时即产生纳税义务,因此不再允许借票,课题来款银行到账确认后,方能开具应税发票。之前借过地税发票,即日起收入仍未到帐的个人,将分担学校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总额,并计入信用黑名单,今后不允许以其名义或经办借出任何发票、支票、借款。
2.7月1日以后地税发票不再允许开具,请您接收发票时注意一下是否为国税的发票。
3.办公耗材和复印继续实行定点采购,7月1日起旧的供应商发票不再允许报销(新的供应商目录详见附件)。
4.除寒暑假顺延、出国、老员工研究训练计划(SRP)、教师进修培训外,超过三个月的发票不再允许报销(写说明亦不接收)。课题研究过程中,产生的版面费视为阶段性研究成果,必须及时报销。
新的办公耗材、复印供应商名单.doc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通知.docx
计财处
2016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