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,机关各部门:
为进一步弘扬广大教职员工在教学、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爱岗敬业、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,激励大家积极投身学院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,提升学院整体办学水平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6—2017年度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“三育人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公司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桑 华
副组长:王立昌 王立新 麻超
成 员:王婵媚 杨淑萍 杨瑞旭 张建龙 郭力华
赵晓燕 张睿锟 孙永军 范树花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院工会。
办公室主任:王婵媚(兼)
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评选工作。
二、评选范围及人数
在全院教职工中评选8人。其中在一线教师、实验人员中评选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4名;在系、办领导中评选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2名;在机关干部、员工辅导员、系秘书、工勤人员中评选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2名。
去年已获得院级“三育人”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上报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
1.热爱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爱岗敬业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自觉履行教书育人职责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,师德高尚、治学严谨,受到广大师生的公认和赞誉。
2.尊重员工、关爱员工。经常与员工沟通思想,交流感情,对员工负责、对家长负责、对社会负责。
3.为人师表,言传身教。以德修身,以德育人,以自己的良好风范影响员工。严于律己,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4.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,重视学习教育理论,改进教学方法。教学水平高,学术造诣深,科研成果突出,当年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(含2篇),其中教学研究论文1篇,核心期刊1篇。
5.主动承担一线教学任务,完成规定的各类教学工作量,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优秀以上。
6.严格遵守教学管理规定,无教学差错与事故,全年满勤。(二)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
1.爱国、爱校、爱岗,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;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廉洁勤政,热情服务;团结同志,顾全大局,热情为教学、科研服务,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好评。
2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以优质的管理为师生服务,为教学、科研服务,在促进学院与本单位改革及推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进程中有较突出的贡献。
3.认真履行管理岗位职责,及时上报工作计划、总结,完成本岗位的责任目标以及学院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,部门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在85%以上。
4.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全年满勤,无责任事故发生。
(三)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
1.关心集体,团结同志,严格要求,全心全意为教学、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,工作成绩突出。
2.热爱本职工作,刻苦钻研业务,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。
3.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和严重差错发生,全年满勤。
(四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将实行一票否决:
1.三年之内有违法违纪行为者;
2.在外学习超过三个月者;
3.本年度发生教学事故,受到学院或大学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;
4.违反职业道德,侵犯单位或他人知识产权,在发表论文、科学研究工作中有剽窃他人成果或虚报、谎报成果等不端学术行为,造成不良影响者;
5.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方面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。
四、评选的程序及要求
1.本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实事求是、优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。各系、办接此通知后,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在党总支(党支部)的领导下,由分工会负责实施此项工作,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,组织申报和评选,推荐的候选人经党总支(党支部)初审后,报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2.院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并结合教学、科研等情况进行评审,报公司党委审批。
3.候选人事迹要突出,材料要详实,字数不超过2000字,推荐表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,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三份,连同电子版于
4.各系(办)推荐名额: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,各系各推荐1人;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,机关、各系各推荐1人;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机关推荐2人,各系各推荐1人。
1.《437必赢会员中心、兵团教育学院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》
2.《437必赢会员中心、兵团教育学院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》
3.《437必赢会员中心、兵团教育学院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推荐表》
中共 437必赢会员中心 委员会
兵 团 教 育 学 院
2017年8月30日